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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智能電網在線訊:7月26日,山東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征求《山東省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等六個規范性文件意見的通知。
其中《山東省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版)》提到,并網電廠與電力調度機構應參照《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及時簽訂并網調度協議,與電網企業參照《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及時簽訂購售電合同,不得無合同交易、無協議并網運行。因電廠自身原因造成并網調度協議簽訂或續簽工作延誤的,每月考核該機組當月上網電量的0.01%。協議到期3個月內未完成續簽的,電力調度機構可責令停機整改。
并網電廠應嚴格服從所屬電力調度機構的指揮,迅速、準確執行調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拖延執行。接受調度指令的并網電廠值班人員認為執行調度指令將危及人身、設備或系統安全的,應立即向發布調度指令的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人員報告并說明理由,由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人員決定該指令的執行或者撤銷。
原文如下: